运输发票的开具涉及几个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。
购买基本流程: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购买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,可以开具成品油、建筑服务、货物运输服务、不动产销售、不动产经营租赁、旅客运输服务等“特定业务”数电票。
输入项目名称后购买发票方式将自动切换为特定业务,点击“继续添加”按钮后将带出特定信息。购买旅客运输服务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、出行日期、出行人证件类型、出行人证件号码、出发地、到达地、交通工具类型、等级等特定要素。
注意事项:
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,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,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、到达地、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,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。
货物运输适用于9%的税率,开具时需注意选择正确的税率。
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虚开发票行为。
特殊情况处理:
对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,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,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纳税人在《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》中填写的运输工具相关信息,需与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一致。
通过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,可以确保运输发票的正确开具,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,同时保障税务处理的合规性。